园区相关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发布,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办理,现将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7年6月14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的企业提交完整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一式三份。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资金申报表》,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内专利申请资金申报表》、《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授权资金申报表》、《中关村科技园区国际专利申请资金申报表》,申报企业根据申请情况填写;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六)申请国内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专利授权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提交相关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国外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需要提交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进入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专利管理和战略研究工作报告》。
四、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提交所在园区(专业园)管理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三)向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原件、相关申请表格电子版;
(四)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按照《管理办法》,受理和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并形成审查意见。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关村管委会复审。
五、资金拨付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复审通过后,向企业拨付支持资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层
联系人:赵丹丹电子邮件:zgcip001@126.com
电话:82356390传真:82356390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址:www.zgc.gov.cn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网址:www.zgcip.org.cn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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